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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水务公司对张先生反映问题的回复

2024-04-27
标题 城乡水务公司对张先生反映问题的回复
写信时间 2024-04-20 回复时间 2024-04-27
请求类型 诉求 回复状态 满意
回复单位 古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留言内容 瑞和智能花园收取水费增压费、污水增压费,请问是否合理,是否跟水厂报备。
回复内容 收到县长信箱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就张先生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反映的情况核实如下:我公司按照城市供用水标准与古县瑞和智能花园小区物业签订供用水合同,依据小区总表指数按征收标准收取水费,不收取二次增压费。二次加压费用由其小区物业自行制定收取,与我公司无关。经研究,我单位的处理意见如下:我公司按照城市供用水标准与古县瑞和智能花园小区物业签订供用水合同,按照标准收取费用。目前执行的城区居民水价是根据2012年《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简化我省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的通知》(晋价商字[2012]253号)文件要求将我县城市供水价格调整为:居民用水1.9元/m?,非居民用水3.15元/m?,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至今。污水处理费是根据古政通【2014】4号《关于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的通告》,决定从2014年8月1日起由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征收类别分为: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为1元/立方米,足额上缴县财政。水资源税是2017年12月29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发【2017】 60号文件要求开始对非居民用水征收水资源税0.7元/立方米,全额上缴税务部门。对于收取二次加压费用属于该小区物业管筹范围,与我公司无关,用户对于物业收费标准产生质疑可以咨询住建局和相关物价部门。感谢您对我们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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